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5年第22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fā)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2012-2020年)的通知》(國發(fā)〔2012〕22號),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4〕35號)要求,引導和規(guī)范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yè)健康發(fā)展,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現(xiàn)予以公告。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2015年3月24日
附件:
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
一、總則
(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fā)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2012-2020年)的通知》(國發(fā)〔2012〕22號),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4〕35號)要求,引導規(guī)范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yè)健康發(fā)展,制訂本規(guī)范條件。
(二) 國家鼓勵汽車動力蓄電池企業(yè)做優(yōu)做強,建立產品生產規(guī)范和質量保證體系,加強技術和管理創(chuàng)新,提高產品研發(fā)和制造水平,提升產品性能和質量,滿足新能源汽車產業(yè)發(fā)展的需求。
(三) 國家對符合本規(guī)范條件的汽車動力蓄電池企業(yè)實行公告管理,企業(yè)按自愿原則進行申請。
(四) 本規(guī)范條件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臺灣、香港、澳門地區(qū)除外)生產并為汽車產品配套的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yè)。
本規(guī)范條件所指動力蓄電池是指在汽車上配置使用的、能夠儲存電能并可再充電的、為驅動汽車行駛提供能量的裝置,包括鋰離子動力蓄電池、金屬氫化物鎳動力蓄電池和超級電容器等,不包括鉛酸類蓄電池。
本規(guī)范條件所指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yè),包括單體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yè)(以下簡稱單體企業(yè))和動力蓄電池系統(tǒng)生產企業(yè)(以下簡稱系統(tǒng)企業(yè))。
二、企業(yè)基本要求
(五) 依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設立,符合汽車產業(yè)發(fā)展政策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六) 符合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節(jié)能、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等要求,并通過環(huán)境管理體系及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等方面的認證。
(七) 具有生產場所用地的合法土地使用權,生產用地面積、廠房應與企業(yè)生產的產品品種和規(guī)模相適應。
(八) 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單體企業(yè)年產能力不得低于2億瓦時,金屬氫化物鎳動力蓄電池單體企業(yè)年產能力不得低于1千萬瓦時,超級電容器單體企業(yè)年產能力不得低于5百萬瓦時。系統(tǒng)企業(yè)年產能力不得低于10000套或2億瓦時。
生產多種類型的動力蓄電池單體企業(yè)、系統(tǒng)企業(yè),其年產能力需分別滿足上述要求。
(九) 企業(yè)應在動力蓄電池產品的安全性、一致性和循環(huán)壽命等方面制訂不低于國家或行業(yè)標準的企業(yè)標準,并予以實施。
三、生產條件要求
(十) 企業(yè)應具有與生產產品品種和規(guī)模相適應的生產設備、設施及其所有權。
單體企業(yè)應具有電極制備、電芯裝配、化成等工藝過程的生產設備設施,生產車間內配備必要的溫度、濕度、潔凈度等檢測和控制設施。
系統(tǒng)企業(yè)應具有適合批量生產的動力蓄電池系統(tǒng)裝配流水線和規(guī)范化的工藝流程。
(十一) 單體企業(yè)應至少具有電極制備、疊片/卷繞、裝配、注液、化成等關鍵工藝過程的自動化生產能力和在線檢測能力,并具有單體電池分選等保證生產一致性的能力。
系統(tǒng)企業(yè)應至少具有焊接或連接等成組關鍵工藝過程的自動化生產能力和相應的檢測能力。
(十二) 企業(yè)應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料等具有相應處理或回收的方案和措施,各類排放應符合GB 30484《電池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
四、技術能力要求
(十三) 企業(yè)應建立產品設計研發(fā)機構。配備相應的研發(fā)設備,包括開發(fā)工具、軟件、研發(fā)及測試設備、試制設備等。
(十四) 企業(yè)應配備相應的研究開發(fā)人員,其占企業(yè)員工總數(shù)比例不得少于10%或總數(shù)不得少于100人,研究開發(fā)人員的配備至少應涵蓋企業(yè)產品開發(fā)的四個方面:新產品技術研發(fā)、產品試制與測試分析、國內外同類產品技術發(fā)展跟蹤及企業(yè)標準制修訂等。
(十五) 企業(yè)應建立與汽車研發(fā)相適應的產品設計開發(fā)流程和技術管理體系,建立汽車動力蓄電池產品設計規(guī)范,建立產品開發(fā)信息數(shù)據(jù)庫,并應具備以下研究開發(fā)能力:
單體企業(yè)應具有單體蓄電池的設計開發(fā)、生產工藝設計及產品測試驗證等方面的能力,并具有單體動力蓄電池安全性、一致性等關鍵性能的驗證分析能力。
系統(tǒng)企業(yè)應具有蓄電池串并聯(lián)方式及結構、蓄電池輔助裝置、蓄電池承載裝置結構、蓄電池管理系統(tǒng)的設計開發(fā)和測試驗證等方面的能力,并具有系統(tǒng)安全性、一致性、可靠性等關鍵功能及性能的驗證分析能力。
五、產品要求
(十六) 動力蓄電池產品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要求(見附1),并經質檢部門授予汽車動力蓄電池相關檢測資質的機構檢測合格。
(十七) 企業(yè)研發(fā)生產的產品應符合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法律規(guī)定。
六、質量保證能力要求
(十八) 企業(yè)應通過TS16949質量體系認證,編制并執(zhí)行生產一致性控制計劃。
(十九) 企業(yè)應建立從原材料、部件到成品出廠完整的檢驗和可追溯體系,實施計算機信息化生產管理,建立生產管理數(shù)據(jù)庫。
七、售后服務能力要求
(二十) 企業(yè)應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并具有產品售后服務的質量保證能力。
(二十一) 系統(tǒng)企業(yè)應會同汽車整車企業(yè)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處理、再利用的方案。
八、規(guī)范管理
(二十二) 企業(yè)規(guī)范條件的申請、審核及公告:
1.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負責汽車動力蓄電池規(guī)范管理工作。申請企業(yè)須編制《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申請報告》(見附2),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通過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向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申請,其中中央企業(yè)所屬的企業(yè)通過企業(yè)總部向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申請,并抄送企業(yè)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2.企業(yè)通過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汽車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yè)管理系統(tǒng)”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yè)在線進行申報。
3.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yè)負責對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yè)申請材料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進行初審。
4.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yè)將初審合格的企業(yè)材料通過“汽車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yè)管理系統(tǒng)”報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同時,將正式紙質文件(包括附件材料)1份寄送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yè)司)。報送部門需確保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真實。
5.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組織專家組對申請企業(yè)進行評審。
6.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對通過評審的企業(yè)進行公示,無異議后予以公告。
(二十三) 列入公告的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yè)情況發(fā)生變更(包括法定代表人、產品類型、企業(yè)名稱、生產地址、注冊地址變更或新址擴建等)時,需通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yè)向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提交變更申請,中央企業(yè)申請材料同時抄送企業(yè)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變更申請須包含以下部分或者全部申請材料:
1.企業(yè)相關條件變化情況;
2.資本變更的相關協(xié)議和公司章程;
3.職工代表大會、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議;
4.企業(yè)變化前后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5.企業(yè)對照規(guī)范條件進行自我評估的報告;
6.其他需要說明的相關情況及佐證材料。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審查。對變更后達到規(guī)范條件要求、公示后無異議的企業(yè),公告變更其相關信息。
(二十四)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對公告企業(yè)名單進行動態(tài)管理。已列入公告企業(yè)應于每年3月30日前在線提交年度發(fā)展報告(見附3),并向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yè)司)遞交紙質材料1份。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將建立企業(yè)年度發(fā)展情況公示制度。
(二十五)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yè)每年要對本地區(qū)或所屬企業(yè)執(zhí)行規(guī)范條件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對公告內的企業(yè)進行抽查,同時歡迎社會各界對公告內的企業(yè)規(guī)范情況進行監(jiān)督。公告企業(yè)有下列情況的將撤銷其公告資格:
1.填報資料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2.拒絕接受監(jiān)督檢查的;
3.不按要求提交年度發(fā)展報告的;
4.不能保持規(guī)范條件的;
5.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產業(yè)政策的;
6.發(fā)生責任事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撤銷公告資格的,將提前告知有關企業(yè),聽取企業(yè)的陳述和申辯。撤銷公告資格的企業(yè),3年內暫停受理公告申請。
(二十六) 列入公告的企業(yè)名單將作為相關政策支持的基礎性依據(jù)。
九、附 則
(二十七) 未列入現(xiàn)有產品分類類型的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yè),參照本規(guī)范條件執(zhí)行。汽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以外的其他類型鋰離子電池有關規(guī)范要求,按照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鋰離子電池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執(zhí)行。
(二十八) 本規(guī)范條件由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并根據(jù)行業(yè)發(fā)展情況適時進行修訂。
(二十九) 本規(guī)范條件自2015年5月1日起實施。
附:1.汽車動力蓄電池產品檢驗標準目錄
2.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申請報告
3.企業(yè)年度發(fā)展報告
附1:
動力蓄電池標準列表
GB/T XXXX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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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包和系統(tǒng) 第1部分: 高功率應用測試規(guī)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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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XXXX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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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包和系統(tǒng) 第2部分: 高能量應用測試規(guī)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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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XXXX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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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包和系統(tǒng) 第3部分: 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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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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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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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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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電性能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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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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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循環(huán)壽命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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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74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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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用超級電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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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準編號和名稱以正式發(fā)布的為準。
附2:
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
申請報告
企業(yè)名稱(加蓋公章):
聯(lián)系地址及郵編:
聯(lián)系人1: 職務:
手 機: 傳真:
辦公電話: 電子信箱:
聯(lián)系人2: 職務:
手 機: 傳真:
辦公電話: 電子信箱: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填 寫 須 知
1.填寫申請報告應確保所填資料真實準確。
2.申請報告需同時提交紙質版1份和電子版,紙質版手寫部分應用黑色鋼筆或中性筆填寫,字跡清楚。
3.填報項目(含表格)頁面不足時,可另附頁面。
4.請在申請報告所選項目對應的“□”內打“√”。
5.申請報告不包含非汽車動力蓄電池方面的內容。
企 業(yè) 聲 明
1.本企業(yè)自愿申請并遵守《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及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
2.本企業(yè)自愿向政府主管部門及其委托機構提供真實、有效的汽車動力蓄電池規(guī)范管理相關信息和資料,并為現(xiàn)場查驗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
申請企業(yè)法人代表(簽名):
申請企業(yè)(蓋章):
年 月 日
一、企業(yè)基本情況
企業(y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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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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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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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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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 集體□ 民營□
外商獨資□ 中外合資□ 港澳臺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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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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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 股份有限□ 股份合作制□ 個人獨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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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結構(含前5名股東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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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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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地點及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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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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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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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注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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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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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注冊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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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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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占地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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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區(qū)(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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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 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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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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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 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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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廣場(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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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 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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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動力蓄電池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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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數(shù)量(千瓦時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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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總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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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總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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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技術人員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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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業(yè)資產情況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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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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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額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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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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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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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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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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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現(xiàn)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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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原值(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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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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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金(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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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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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金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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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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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產資產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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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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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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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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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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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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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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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負債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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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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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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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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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銷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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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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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利潤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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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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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繳稅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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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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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研發(fā)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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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當年銷售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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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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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投入研發(fā)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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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業(yè)應具備條件情況說明
1、企業(yè)基本情況簡介
(至少包括《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第五至九條的符合性說明,其中產能需附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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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yè)生產條件說明
(至少包括《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第十至十二條的符合性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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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業(yè)技術能力條件說明
(至少包括《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第十三至十五條的符合性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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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yè)質量保證能力說明
(至少包括《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第十八至十九條的符合性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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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業(yè)售后服務能力說明
(至少包括《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第二十、二十一條的符合性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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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業(yè)動力蓄電池產品情況說明
(具體按附表1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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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業(yè)動力蓄電池產品配套整車情況說明
(需至少提供兩款上年度銷量最大相關整車或樣車的動力蓄電池產品銷售/配套情況說明及證明材料,具體按附表2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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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生產、檢驗和研發(fā)設備清單
(一)主要生產設備清單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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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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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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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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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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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原值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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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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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設備原值應與相應的購貨發(fā)票一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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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檢驗儀器設備清單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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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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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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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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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術參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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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定日期或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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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原值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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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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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主要技術參數(shù)包含儀器設備的量程、精度等
2. 研發(fā)檢驗儀器設備需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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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發(fā)設備(含必要的軟件程序)清單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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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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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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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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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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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原值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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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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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名稱包含軟件程序名稱,且軟件程序名稱應填寫至軟件模塊名,對應軟件程序名稱,其型號填寫軟件程序版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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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動力蓄電池產品信息表
一、單體動力蓄電池產品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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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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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體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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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鎳氫電池 □鋰離子電池 □超級電容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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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體類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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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分成本構成(單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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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極__%, 負極__%,電解液__%,隔膜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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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配套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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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體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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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形及尺寸(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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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體質量(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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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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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體平均銷售價格(元/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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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性能參數(shù) (依據(jù)第三方檢測報告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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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稱電壓(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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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容量(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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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充電電壓(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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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電截止電壓(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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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儲能量(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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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阻(m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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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秒瞬時功率(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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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秒平均功率(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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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高溫放電容量(A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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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低溫放電容量(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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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比能量(Wh/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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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積比能量(W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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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充電電流(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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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放電電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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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持續(xù)充電電流(A)
|
|
最大持續(xù)放電電流(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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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放電倍率(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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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循環(huán)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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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溫度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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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電溫度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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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儲溫度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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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溫自放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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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自放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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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報告材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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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材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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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極材料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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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極材料配套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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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極材料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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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負極材料配套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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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解液類型*
|
|
電解液配套企業(yè)
|
|
隔膜類型*
|
|
隔膜配套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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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動力蓄電池系統(tǒng)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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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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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體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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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鎳氫電池 □鋰離子電池 □超級電容 □其他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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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tǒng)型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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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單體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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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體類型名稱*
|
|
|
單體生產企業(yè)*
|
|
|
單體數(shù)量(只)*
|
|
單體串并聯(lián)方式(S/P)*
|
|
|
外形及尺寸(mm)*
|
|
系統(tǒng)總質量(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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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銷量(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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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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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配套整車企業(yè)*
|
|
主要配套車型*
|
|
|
系統(tǒng)平均銷售價格(元/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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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性能參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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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統(tǒng)電壓(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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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tǒng)容量(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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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tǒng)總能量(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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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統(tǒng)能量密度(Wh/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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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統(tǒng)最大放電倍率(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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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tǒng)循環(huán)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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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tǒng)冷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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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tǒng)防塵防水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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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報告材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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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電池管理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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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管理系統(tǒng)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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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管理系統(tǒng)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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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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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管理系統(tǒng)技術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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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研發(fā) □國外引進技術
□國際合作開發(fā),合作方 □外購,外購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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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估算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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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度/電壓/電流采集準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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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帶*項為必填項;
2.同一類型、多個型號或不同類型產品可復制擴展表格填寫。
附表2:
上一年度企業(yè)產量及配套情況
一、單體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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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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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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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企業(y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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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系統(tǒng)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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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量(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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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系統(tǒng)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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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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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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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企業(y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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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車輛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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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量(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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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
汽車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yè)
年度發(fā)展報告
企業(yè)名稱(加蓋公章):
報告編號:
日 期: 年 月 日
汽車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yè) 年度發(fā)展報告
(企業(yè)名稱) 年度累計生產汽車動力蓄電池單體 千瓦時( 只),汽車動力蓄電池系統(tǒng) 千瓦時( 套);共計為汽車行業(yè)提供配套 千瓦時,其中:單體 千瓦時( 只),系統(tǒng) 千瓦時( 套),累計銷售總產值 萬元。詳見附表1(格式同附件2附表2)。
年度新增生產 類型等新產品,詳見附表2(格式同附件2附表1)。
研發(fā)投入方面: 年度企業(yè)累計研發(fā)投入 萬元,研發(fā)新產品 款,其中:單體 款,系統(tǒng) 款。變化情況見附表3。
下一年度企業(yè)計劃生產汽車動力蓄電池單體 千瓦時( 只)、系統(tǒng) 千瓦時( 套)。
本報告所提供材料均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行為,愿意承擔相關責任。
法人簽章:
年 月 日
附表3:
研發(fā)能力變化情況
開展的主要
研發(f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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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材料 □電池單體設計、試驗評價與制造
□電池模塊設計、試驗評價與制造 □電池成組技術
□電池管理系統(tǒng) □其他(請具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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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動力電池相關專利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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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個;國外: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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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技術專利主要覆蓋的關鍵技術領域(100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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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主要的研發(fā)和驗證軟件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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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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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號/版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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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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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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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值(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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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主要的研發(fā)和驗證試驗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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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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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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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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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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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值(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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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編制說明.doc
(原文網(wǎng)址:http://zbs.miit.gov.cn/n11293472/n11295142/n11299183/16521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