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寧海關在貨運渠道查獲危險貨物鉛酸蓄電池7.3噸。
據了解,南寧海關H986集中審像中心對一票由東興口岸出口雜類貨物開展審圖作業,發現存在較大夾藏嫌疑。經轉現場人工掏箱查驗,發現380件未申報的鉛酸蓄電池,總重7.3噸。該批電池經鑒定屬于危險貨物,企業未向海關申請危險貨物包裝檢驗,目前已移交后續部門處置。
南寧海關工作人員在清點查獲的鉛酸蓄電池。(資料圖)
鉛酸蓄電池屬于第8類危險貨物,未使用合規的危險貨物包裝,以夾藏、偽瞞報等方式違規出口鉛酸蓄電池,存在腐蝕性液體滲漏、發生燃燒事故的安全風險,違反國家對危險貨物運輸、儲存的相關規定。
南寧海關工作人員在展示查獲的鉛酸蓄電池。(資料圖)
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應當實施性能鑒定和使用鑒定,使用未經鑒定或者經鑒定不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企業應依法履行責任,向海關申請危險貨物包裝檢驗,外貿企業務必在口岸如實申報貨物情況,切勿存在僥幸心理瞞報夾藏,對于夾藏鉛酸蓄電池等危險品的出口違法行為,海關將進行依法嚴厲打擊。